個人資料私隱

弘富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弘富投資")對於個人資料私隱的政策

1. 客戶在申請開立戶口、延續戶口及建立或延續信貸便利或要求弘富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弘富投資”)提供金融投資服務及/或其他服務時,須要不時向弘富投資提供資料。

2. 若客戶未能向弘富投資提供有關資料,可能會導致弘富投資無法開立或延續戶口或建立或延續信貸便利或提供金融投資服務或其他服務。

3. 在客戶與弘富投資的正常業務往來過程中,弘富投資亦會收集客戶的資料。

4. 客戶的資料可能會(無論在香港或香港以外)用於下列用途:

(i) 為客戶提供服務及信貸便利之日常運作;

(ii) 作信貸檢查;

(iii) 協助其他金融機構作信貸檢查;

(iv) 確保客戶的信用維持良好;

(v) 為客戶設計金融投資服務或有關產品;

(vi) 宣傳金融投資服務或有關產品;

(vii) 確定弘富投資對客戶或客戶對弘富投資的債務;

(viii) 向客戶及為客戶提供擔保或抵押的人仕追收欠款;

(ix) 根據弘富投資須遵守的法律及/或監管要求或法庭命令作出披露; 及

(x) 與上述任何項目有關的其他用途。

5. 弘富投資會把客戶的相關資料保密,但弘富投資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給以下人仕(無論在香港或香港以外):

(i) 任何代理人、承辦商或向弘富投資提供與弘富投資的業務運作有關的行政、電訊、電腦、金融投資、執行交易服務或現金、證券及/或合約結算或交收服務或其他服務的第三者服務供應人;

(ii) 任何對弘富投資有保密責任的人,包括對弘富投資有保密資料承諾的與弘富投資屬同一集團的公司;

(iii) 任何與客戶已有或建議有交易往來的金融機構或交易商;

(iv) 任何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及於欠帳時給予收數公司;

(v) 任何弘富投資的實在或建議受讓人或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弘富投資對客戶權利的受讓人;

(vi) 在弘富投資必須符合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有關法律、法庭指令或監管條例或規則的要求下:任何交易所、實體、代理人、監管或政府機構。通常在此情況下,弘富投資須要遵守保密責任而將不能通知客戶或在徵求客戶的同意後才向上述人仕披露有關資料。

6. 在若干情況下客戶可能透過電子途徑(例如互聯網或話音錄音系統)向弘富投資提供個人資料。儘管弘富投資已竭盡所能以確保其系統的保安及可靠性,基於電訊傳送可能出現多種不可預計的情況,電子通訊的可靠性可能受到影響。有見及此,客戶在利用電子媒介傳送個人資料時應倍加留意。

7. 在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私隱條例")之條款情況下,任何個人有權:

(i) 查核弘富投資是否持有他的資料及查閱有關的資料;

(ii) 要求弘富投資更正與該人仕有關而不準確的資料;

(iii) 查悉弘富投資對處理資料的政策與實務及弘富投資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種類。

8. 根據私隱條例的規定,弘富投資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9. 弘富投資可對本私隱政策不時作出修改、修訂或補充。最新的私隱政策可於弘富投資之網站www.selectinvestment.com.hk取覽或以書面方式向弘富投資索取。

10. 如欲查詢資料或更正資料或查詢有關政策、實務及資料的種類,請向以下人仕提出:

資料保護專員
弘富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西環干諾道西188號香港商業中心17樓1713B-1714室
電話: (852) 2804-2968
傳真: (852) 3104-9938

(中英文版本若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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